为更好地发挥好智库职能,积极就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大关键问题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建议,形成研究合力,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现面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校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公开招标2025年度委托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课题主要针对“统筹发展与安全”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选题围绕以下主题方向,具体题目自拟。
1.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研究
2.数据资产价值安全管理研究
3.国家安全法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作用研究
4.机器学习在金融安全中的应用研究
5.数据安全立法保护促进数据价值释放研究
6.区块链对数据资产确权与安全管理的影响研究
7.数据安全治理与中国企业创新策略
二、投标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比较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能担负科研工作组织指导职责。
2.课题负责人需有较丰富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或实践对策研究经验,同一课题负责人最多只能投标一个选题。以往年度承担过本研究中心的招标课题并已结项的,可以再次参与本次招标。
(二)投标材料要求
投标者须按本《公告》投标。投标者须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招标课题申请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简洁、规范、清晰,对申请材料的合法、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课题研究期限及资助经费标准
1.课题研究期限:本课题研究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止。
2.经费资助方式:根据课题成果决定资助金额,通过验收结项后一次性拨付全部经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结项要求且无正当事由延期的项目将进行撤项,并收回结余经费。
四、结项成果要求
(一)结项成果对应资助经费标准如下:
序号 |
成 果 类 型 |
资助额度 |
1 |
高质量论文 |
在学校规定的特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万/篇 |
在学校规定的一类A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8万/篇 |
在学校规定的一类B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5万/篇 |
ESI高被引论文 |
2万/篇 |
ESI热点论文 |
2万/篇 |
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版)论文 |
3万/篇 |
在学校规定的二类A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3万/篇 |
在学校规定的二类B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2万/篇 |
在学校规定的三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1万/篇 |
2 |
高质量学术 专著 |
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
8万/部 |
二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
5万/部 |
3 |
决策咨询报告 |
被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单篇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综合批示或采用减半资助) |
5万/篇 |
被中央政治局常委单篇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综合批示或采用减半资助) |
3万/篇 |
被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单篇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综合批示或采用减半资助) |
1.5万/篇 |
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采用或内刊刊登的决策咨询报告 |
0.8万/篇 |
被正省部级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或被省部级机构采用或《观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教育部《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新华社内参》《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上刊登的决策咨询报告 |
0.5万/篇 |
被副省部级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被副省级机构采用或在省委省政府或各部委内刊上刊登的决策咨询报告或在《南方智库专刊》刊登的咨询报告 |
0.5万/篇 |
(二)成果署名与标注
所有资助成果须与“统筹发展与安全”重大问题紧密相关,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或Research Center for Accounting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和所属机构名称,论文署名单位要求按《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执行。成果应在作者简介处标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并在课题情况处标注本研究中心规定的项目编号。未按要求署名与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定。
五、时间安排
(一)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委托课题申请书》。
(二)本招标课题申报截止至2025年8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书WORD版和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gjaqyjy@163.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项目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四)招标单位对收到的各份申请书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者,于2025年8月签订立项协议。
(五)在课题延续期间,立项人应参加课题的开题汇报、中期审查、结项汇报等工作;同时,立项人视为基地专职研究员,应参与基地组织的学术研讨、圆桌会议等活动。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招标课题管理将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立项前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用于招标课题结项,校级项目(包括校级团队项目)和其他科研机构招标课题的成果不得用于本招标课题结项,本招标课题的成果也不得用于校级项目(包括校级团队项目)和其他科研机构招标课题的结项。
(三)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项目的预算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外校〔2022〕43号)中的校级项目规定执行。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五)申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获准立项后被撤销立项的,该项目申请人两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
(六)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七)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项目研究过程所涉及的知情同意书、实验场所信息及实验人员操作记录、原始数据等需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进行备案,确保研究过程的可追溯性。
联系部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办公楼207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9860203958
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7月23日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